“现在,我们有问题可以直接在村里反映,再也不用往上面跑了,节省了维权的成本”。近日,笔者在松桃自治县盘信镇马台村听到的村民议论。无独有偶,该镇团塘村的一位村支书龙乔安也发出这样的“感慨”:“过去是村干部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现在不行了,必须征求村民的意见,否则通不过”。笔者通过进一步的了解得知,出现这一可喜的局面都源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
据悉,2014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后,该镇在27个行政村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了80余名村监会成员;并推行“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程序监督”的工作机制。村监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成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监会承担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支持和配合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受理村民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等职责。重点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并要求村委会每月按时将财务收支情况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看群众是否有异议,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核查并做好解释工作;村监会代表全体村民独立行使职权,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落实到位,架起村组织和农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密切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被农民群众亲切的称为农村的“小纪委”。
截至目前,该镇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对60项重大村务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90条,监督党务、村务公开事项20多项,监督财务公开事项30多项,参与民主决策20余件,协调处理遗留问题10余件,化解基层矛盾30多起,全镇农村信访量同比下降了,村民对村干部的平均满意度较往年提高很多,有力促进了农村稳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