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坚持污染问题倒逼,聚焦民生焦点,以“四个三”改革绘就碧水蓝天新画卷,实现大地常绿、清水长流、空气常新。
坚持“三员”管理守底线
坚持河长督导员管理。建立河道环境卫生维护管理“河长制”。该县成立由县、乡(镇)政府27名主要负责人任“河长”督导员,落实河道环境卫生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加大对河道日常环境卫生的巡视督导力度,劝阻向河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以及在河岸违规摆摊设点、乱搭乱建等行为。今年共制止向河内乱排污水18起,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60余起,在河岸乱搭乱建行为20余起,切实有效守住河道及两岸的环境底线。
坚持协管员管理。建立河道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协管制”。将农村河道环境卫生维护管理纳入城镇环境卫生清理保洁范围,向社会聘请人员任村级河道协管员,形成了以村级协管员为主、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河道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强大机制。截至目前,全县聘请河道协管员500名,覆盖18个乡镇152个行政村。
坚持监督员管理。建立重点项目监督人员入驻“监督制”。对涉及环保的重点项目,选派监督人员入住对相关环保领域动态跟踪监督,落实监督的职能职责,从污染源头上监督治理。截至目前,全县选派驻厂监督员11名,分别入驻高力水泥厂、污水处理厂、凯迪生物质发电厂及有关污染企业,对污染源头进一步监督管理。
推出三张罚单促规范
推出付费罚单。建立河流污染付费惩罚机制,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截至目前,该县对涉及破坏环境的22起行为共处罚金26.9万元,督促10余家电解锰企业改进环保设施,分别建立渣场截洪沟,在取水口、排污口等处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流量计量系统,渗滤液收集循环利用系统,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推出关停罚单。建立污染企业关停制度,对“十五小”、“新六小”和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依法进行关停。截至目前,该县依法关停硫磺制酸生产企业1个,酒厂1个,畜禽养殖点19个,土法炼汞点6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电解锰生产线5条。断面水质锰含量由改革前的年均超标10倍以上变为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得到国家环保部的充分肯定。
推出问责罚单。建立生态环境考评制度。采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原则,进一步细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问责规定,推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强对生态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问责力度,强化生态建设领导干部问责制和约谈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因破坏生态环境受党纪政纪处分干部5名,被诫勉谈话干部2名。
实行“三查”执法大整治
实行常规查、夜间查、突击查“三查”方式,不断完善执法检查机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污染企业排污口个数、污染性质、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活动,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按照污染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建立台帐,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计划和目标,实行台账管理、清单推进,加大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环保执法13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8份,督促污染企业列出整改计划和目标13个。
探索三种模式走新路
探索委托第三方治理模式。已完成县污水处理厂划归县供排水公司相关工作,并与有资质和技术的第三方技术公司--贵州绿地公司签订第三方运营合同,将县城污水处理厂委托给绿地公司管理运行。目前,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充分发挥了第三方管理的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
探索集中治理模式。启动了总投资为1155万元的孟溪污水处理工程,松桃县孟溪污水处理工程,工程批复建设规模为,新建日处理15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总长10345米,配套建设φ1000检查井277座,其中厂区总投资419万元,管网总投资736万元。到目前为止,中央预算内投资到位资金740万元。完成主体工程招投标准备工作,并启动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工程建设用地征地工作,“三通一平”建设工作于2015年10月9日启动,现已进行到进场道路、场地平整。
探索PPP模式。已完成全县污水处理工程打捆设计报告编制工作,采取PPP模式建设,组织参加了全省污水处理工程PPP模式竞争性立项,目前正在组织签订建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