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彭雅蓉)5月9日上午,玉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茅坪新区康年酒店旁边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茅坪新区康年酒店旁一工地开工,为图个好兆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了烟花爆竹。公安民警当即制止了该行为,向该行为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行为人员将现场清理干净,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针对城区存在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不力等现象。玉屏自治县公安局禁燃办于5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县“禁燃禁放”、“噪音治理”工作调度会,会议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生活噪音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部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层层签订禁燃责任书和承诺书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城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司其职,深入开展禁燃禁放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司法局、新闻中心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禁燃》工作的知晓率,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两个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寨)开展禁燃宣传,对群众做好宣传,并层层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从源头抓起;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巡查工作,在县城禁燃区域开展24小时巡查,在综合巡查过程中,严格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城市管理相关法规从重处罚。发现红白酒席要提前打招呼,提前预警。同时,加强打击力度,及时曝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制造生活噪音的行为;五是安监部门加强对城区店铺的安全检查,重点对禁燃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发放宣传资料,确保禁燃区域无违规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向烟花爆竹零售户开展禁燃宣传
截止5月10日,公安机关开展禁燃巡查和打击处理,共投入警力800余人次,查处5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行政处罚5人,开展宣传活动12次,签订禁燃承诺书90余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辖区居民营造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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