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碧江公安分局紧紧围绕“四个一批、四个严防、一个确保”的目标,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在全区范围内迅速掀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高潮,尤其在巡逻防控、化解矛盾、破案打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化政治站位 狠抓工作落实
6月25日,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后,碧江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立即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程祖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冉劲松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不同阶段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部署安排。
全区公安机关切实将“百日行动”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在思想上紧起来、在行动上快起来、在作风上严起来,誓夺“百日行动”全胜,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强化巡逻防控 守护辖区稳定
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碧江公安以强化街面见警率为出发点,严格落实“1.3.5”快速反应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有效挤压犯罪空间,真正做到巡出平安、巡出秩序。
特(巡)警大队:采取每日投入20名值班警力,分为4个巡逻小组,每组5人,按照“整体防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重点时段、重要部位采取弹性工作制和错时工作制开展巡逻防控,持续加强夜间巡逻防控力度,对辖区重点路段、广场、夜市开展夜间巡逻,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净化社会环境,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的平安“守夜人”。
凉水井派出所:采取守卫与流动相结合、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区域与线路相结合的“三个结合”方式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不断改变固定模式,不断变更巡逻时间,根据警情研判情况,加强夜间易发案时间段的巡逻力度,真正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有效遏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北门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辖区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防范薄弱环节,合理制定路线,以火车站、广场、人员密集小区、南岳清水湾河道以及街道为重点,通过“点、线、面”相结合,定岗、定人、定责,实行“点上巡、线上防、面上控”,在夜间实施动态网格化巡逻防控,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强化督促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规范辖区重点行业场所经营行为,提升治安防范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各派出所社区民警重点围绕治安检查、消防检查、疫情防控三个方面对旅店、足疗、KTV、网吧、快递物流等场所进行清查;对实名登记情况,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有效,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查看;对旅店业、洗浴足疗业内是否存在“黄赌毒”问题进行全面摸排,要求场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监督管理责任,坚决杜绝“黄赌毒”和防止发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利用线下宣传方式,讲解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辖区治安环境。截至目前,共检查水、电、通信、金融要害单位7家次,党政机关行政部门11家次、厂矿企业5家次,事业单位30余家次,物流寄递业30余家次,旅店业60余家次,娱乐场所10余家次,酒吧30余家次。
强化管控力度 筑牢安全屏障
为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碧江交警结合夏季交通特点,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查缉+警摩巡逻管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进出城主要道路为重点整治区域,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做到不漏过、不放过,严查酒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查处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21起,其中饮酒驾驶16起,醉酒驾驶3起,无证驾驶27起,超员2起,超速82起,未戴头盔318 起,未系安全带821起。
强化常态防控 打击精准有力
为全力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碧江公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秉承“破小案,保民安”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治安防控力度,重拳打击涉及民生侵财类案件,对违法犯罪分子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近日,碧江公安“百日行动”再添新战果。
案例一:7月12日,碧江公安分局文昌派出所民警经工作获得线索:在碧江区川硐附近有人以“弹子宝”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较大。获悉线索后,文昌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研判并抓捕。7月19日,办案民警在天生桥附近山坡上抓获嫌疑人2名,当场查获赌资80000余元。经审讯,嫌疑人许某某、王某某对参与赌博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许某某和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7月19日,碧江公安分局桐梓巷派出所民警在调解一起纠纷时,在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过程中发现,报案人刘某身份信息可疑,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将双方带回所里进一步开展调解,在确认刘某为在逃人员后,迅速将其控制。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湖北省恩施市咸丰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目前,刘某已被移交给湖北省恩施市咸丰县公安局处理。
一审:饶娜
二审:林秀姜
三审: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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